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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F和联接基金是一对“孪生兄弟”

  ETF和联接基金是一对“孪生兄弟”。ETF跟踪指数,ETF联接跟踪ETF。

  在投资运作的时候,ETF联接基金主要买对应的ETF,通常有90%以上的资产都投资于对应ETF。因此,对投资者来说,ETF和联接基金的业绩表现,可以理解为一对“同卵双胞胎”兄弟,出身同门,长相性格都很相似。

ETF和联接基金是一对“孪生兄弟”

  区别主要在于,一个在场内,适合交易型看重资金效率的投资者,一个在场外,适合不爱盯盘,更愿意在收盘前妥妥买入的投资者。是给不同投资需求提供的指数投资工具,都很好用。

  而如果ETF这个“大哥”跟踪紧密、规模大流动性好,ETF联接基金相应地会更好地跟踪指数。

  ETF的流动性好,资金交易价格更接近基金的净值,ETF联接基金就能更好地追踪标的指数,减少因价格偏差导致的跟踪误差,从而更好地反映指数的表现。

  此外,流动性好的ETF,买卖价差通常较小。ETF联接基金在调整持仓时,能以更接近市场价格的成本完成交易,降低整体交易成本。

  所以说,不仅是场内产品的规模流动性是生命线,场外产品的流动性也是产品平稳运作的重要保障。这对孪生兄弟是互相成就的关系。当联接ETF规模越来越大,流动性越来越好,反过来又会促进场内的ETF越来越好。

  落到最近火热的中证A500指数,从这一点来看,国泰中证A500ETF发起联接(A:022448 C:022449)是有领先优势的。

  中证A500ETF(159338)作为目前规模最大、流动性最好的ETF,其对应的场外基金国泰中证A500ETF发起联接(A类:022448;C类:022449)便成了较为理想的标的。

  现在,中证A500指数场内、场外的基金都齐全了,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投资习惯选择。

  如果你对指数跟踪效果要求高,同时希望像股票一样进行灵活交易,资金周转效率更高,那么中证A500ETF(159338)可能更适合。

  如果你没有时间盯盘,对交易费用不敏感,希望资金门槛更低,持有时间较长,那么国泰中证A500ETF发起联接(A类:022448;C类:022449)是更好的工具。

  今天,国泰基金发布公告,将于近日出资不低于3000万元固有资金投资国泰中证A500ETF发起联接(A类:022448;C类:022449),看多资本市场的信心不言自喻。

  而中证A500,则是一个兼顾大小盘股的优秀核心资产指数,直接对标美股的标普500指数。

  尽管中证A500的权重股与沪深300高度重合,但在非权重股部分,两者差异还是比较大的。我们不能简单将中证A500指数看作沪深300的改良。这是一个全新的、能够真正全面代表各行业龙头的核心资产指数。

  中证A500ETF(159338)及其联接基金(A类:022448,C类:022449),目前具备同类产品中最低一档的费率,两只产品的管理费均仅为0.15%,联接基金的C类份额销售服务费也仅有0.2%。

  同时,产品还设立了定期分红条款,每月对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以及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评价。若净值增长率超过业绩比较基准,或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大于零时,基金管理人均可进行收益分配。

  风险提示: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或承诺。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提及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如需购买相关基金产品,请您详阅基金法律文件,关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您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与之相匹配的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

  规模及成交额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2024年10月27日。首批成立的10只跟踪中证A500指数的ETF产品中,中证A500ETF成交额、规模均位居第一名。基金成交额和规模变化波动,仅供参考,不预示未来表现。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1、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2、基金管理人可每月对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以及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评价,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净值增长率超过业绩比较基准同期增长率或者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大于零时,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3、当基金收益分配根据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决定时,基于本基金的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无需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当基金收益分配根据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决定时,本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在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每月进行收益分配。评价时间、分配时间、分配方案及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数额等内容,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按照有关规定公告;5、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上公告。鉴于本基金的特点,本基金分红不一定来自基金盈利,基金分红并不代表总投资的正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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